<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21010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2信息来源: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2101086号提案的答复

         

        谢选能等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引领产业经济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市财政局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将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作为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不断完善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2015年,按照“先定办法,后分资金”的原则,研究制定了“1+N”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一个总体管理办法加若干个具体专项管理办法,做到了每一个财政专项资金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2020年,根据新修订《预算法》和中央、省“放、管、服”有关精神,市级对原有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株政办发〔2020〕11号),将专项资金的设置年限由不超过5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对市领导的审批金额权限进行了量化规定,厘清了财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即: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总量控制、支出政策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商市财政局拟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组织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工作。

        在对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管理的基础上,市级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打破资金管理条块分割的格局,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一是设立“三个高地”建设大专项。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将18项与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4.27亿元和1亿元预备费统筹整合为“三个高地”建设大专项,由市委、市政府集中决策分配使用。二是严格开展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原则上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质量、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削减预算20%;结果为“差”的削减预算50%,直至取消专项资金;对于截止2021年10月底,支出进度为零和低于50%的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经财政部门甄别后)按资金总额的20%、10%压减。三是实施最严格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办法。按照“一年预算管一年”的原则,除当年结余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外,将所有结余结转资金和政府性基金超额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十三五”时期我市本级累计收回各类结余结转指标54.26亿元,2021年收回10亿元。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当前专项资金种类较多,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2015年制定,已经超过时效期限,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虽然仍在时效期内,但由于修订时间在2020年以前,有关规定与株政办发〔2020〕11号存在差异。根据株政办发〔2020〕11号,主管部门负责商市财政局拟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市财政局将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作,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新形势、新要政策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株政办发〔2020〕11号的责任分工,组织、指导、督促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绩效评价、公开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三)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受多重主、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未明确具体实施单位,主要是部分公共及建设专项资金,财政代编预算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决算差异率。下阶段,我们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拟出台项目库管理办法,倒逼预算单位提前谋划和储备优质项目,并将项目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逐步减少代编预算的情况,提升预算编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您继续关注支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承办负责人:文专文

        承  办  人:谢  鹏

        联 系 电 话:28681127

         

         

         

        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