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发布日期:2020-04-14信息来源:
(一)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培训、奖惩、交流、辞退、工资、福利、退离休等工作,管理机关福利费。
(四)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审批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属事业单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七)调查研究并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文明建设;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的表彰和文体活动;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教育和培训,管理干部培训经费。
(九)负责聘用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配合用人科室(单位)考察需新招聘的临时人员。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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