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纪委)
发布日期:2020-04-14信息来源:
(一)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要求,搞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以及爱国主义、道德品质和优良作风教育;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员经常性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章和其它有关规定,负责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
(四)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按“三制”的要求发展党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力和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有关科室对局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拟定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负责组织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拟定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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