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14信息来源:
(一)承担国土、园区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二)承担国土、园区有关收入管理、经费及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工作;(三)拟订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研究支持园区建设的有关政策;(四)承担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工作,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