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办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来源:作者:2016-02-16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办字【2002】6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征集、整理、研究株洲地方党史资料;研究、编纂株洲地方党史;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利用党史资料和党史研究成果,进行党史宣传教育和党史征编;组织全市党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党史联络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办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20.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20.84万元;财政预算定额补助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2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06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80.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8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21.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预算数减少8.07万元,原因:进一步严格支出,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6.36万元,比上年减少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没有增减。
说明:本单位预算公开表格中为空格的都代表数字为0。
附件:1.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160225163443194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