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作者:2017-02-15
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领导和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进行查处;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自身办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依法对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对其中司法不公的生效裁定、判决等实行抗诉或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进行监督,办理监管场所的又犯罪案件和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职权的情况进行内部制约,对其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研究并提出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指导;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定全市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呈报和管理;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办公办案用房和侦查技术用房建设,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进行行政装备的管理;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经授权开展国际司法协助,办理境外个案协查。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院机关及派出云龙地区检察院。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为院机关及云龙地区检察院基本运行的经费。因云龙地区检察院为新成立单位,目前并未单独核算预算,所以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总收入较2016年增加了633.4万元,增长了14.4%,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长和部分大要案经费纳入了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03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0.52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030.52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633.4万元,增长了14.4%,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大要案经费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2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4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30.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603.4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05.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了云龙地区检察院开办经费100万元及大案要案专项工作经费40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16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10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2016年预算减少9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2017年我院加强了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4.8万元,因2016年公车改革,本院公车数量由54台减至31台,相应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也大幅减少。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