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办字[2002]2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反对愚昧、迷信和一切伪科学、反科学行为;开展城乡科学技术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做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创建工作,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市科技政策的制定,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五)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技咨询和中介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六)参与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接受委托承担基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七)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加强与台、港、澳民间科技组织的联系。
(八)组织管理市级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指导县、市、区的自然科学学会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科协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市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科普专项经费。
纳入市科协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科技活动指导中心、
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企业科技创新指导中心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98.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698.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9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45万元,科普经费支出26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60.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减少13.78万元,减少30.7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3.98万元,减少23.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9.4万元、减少40.17%,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5万元,减少11.12%。其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为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特制定"三公"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附件:1.市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格
2.部门预算批复表(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