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畜牧兽医水产局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作者:2017-02-16
2017年畜牧兽医水产局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编办【2016】131号“关于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复函”,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兽医、水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畜牧、兽医、渔业、饲料工业、农垦农场产业发展和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疫情发布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官主兽医、职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卫生监督所2个预算单位。收入只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2017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幅1%,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238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1.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2381.6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389.4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5.91万元,其它农业支出56.5万元,行政运行1210.88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4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0万元,执法监管328.9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2285.15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6.42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6.5万元,其中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及检测40万元,渔业资源保护经费56.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788.2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59.65万元,因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项目支出“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经费”50万元实为履行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所需的日常工作经费,故在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调入“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15.1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6.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86万元,公务用车37.4万元,因公出国0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49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去年减少23万元,原因一是车辆改革减少车辆运行经费13万元,二是取消因公出国费用1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军转干部退役金等。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畜牧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