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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作者:2017-02-16


        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市直和中央、省驻株部门开展集中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入驻中心的部门、事项和人员。

        (二)负责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联合审批及收费、流程优化等改革和创新工作;提供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的查询服务。
            (三)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考评和组织推荐;受理对部门和个人有关服务质量和效能的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四)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收入45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3.91万元。

        (二) 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5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9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13.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开支中心各单位窗口水电费、相关人员培训、物业管理费及一二楼大小厅维护维修各项开支,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81.4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298.84减少17.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8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5.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1、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因为随着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中心的先进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许多市县单位前来学习考察中心接待人次越来越多所以今年预算申请增加一万元。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预算数减少43%,因为公车改革后单位只有一台车,所以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少申请3万元

        3、 因公出国4万元

        4、 会议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   

        5、 培训费5.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运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