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工作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达到引导舆论、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宣传效果,2023年春节期间,经侦支队组织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利用岁末年初“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精准定位,积极开展春节期间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开展“五进”宣传。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从辖区实际出发,加大对农村等重点地区、中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机构网点的“五进”宣传,共组织1122场次、参与群众2万人次。芦淞分局经侦大队组织辖区建设派出所、庆云派出所、龙泉派出所、枫溪派出所等社区民警进村组、进社区、进商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辖区播放宣传标语、发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宣传手册开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天元分局经侦大队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160人次深入社区宣传,参与群众1579人次。荷塘分局组织开展“防骗课堂进老年活动室”活动,到老年人活动中心(室)、居家养老中心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分发宣传册、宣传手袋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董家段分局经侦部门组织民警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集市、进门店开展走访,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为群众现场答疑50余人次。经开分局联合处非办、长沙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针对独居老人、留守人员等重点人员及辖区养老院等重点单位,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宣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茶陵县局经侦大队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各个社区、村组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
二是丰富形式,开展集中宣传。石峰分局组织召开经侦大队及各派出所宣传部署会,经侦部门联合区金融办、社区办事处以春节期间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为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宣传。1月11日,渌口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区金融办、民政局等部门,利用节前采购年货人流较多的好时机,在城区商超集中的向阳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及各类经济犯罪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50余份,受益群众230余人。1月18日至19日,炎陵县局经侦大队联合派出所在县城步行街、农贸市场、乡镇社区、村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防范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口诀(一要理性,不要侥幸;二要稳健,不要冒险;三要警惕,不要盲目),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40余人次,提醒人民群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1月28日,茶陵县局经侦大队联合县金融办组织各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各派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接受30余名群众现场咨询。
三是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按照总队要求,经侦支队梳理2022年度成功侦办的3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非法集资、传销、侵犯商业秘密各1起)上报总队,并同步发布2起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刊发省、市级宣传报道5条,开展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级经侦部门继续开展“排雷宝典”等系列公益宣传视频的推广宣传,积极协调电视、公交、LED屏等媒体加大传播力度。荷塘分局经侦大队注重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工作,针对登记在册的10余万名流动人口,结合外来务工人员过节返乡、回程高峰等节点,在汽车站、银行等人员密集场所,针对性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渌口分局录制6期宣传视频,用朗朗上口的语言提醒警惕养老诈骗等诈骗犯罪,并从大年初一至初六在分局微信视频号推出,扩大了宣传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