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情况
发布日期:2022-01-14信息来源:
1.城乡低保: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885户、101104人。城市低保对象19456户、28611人,保障线标准最高为630元/月,最低为550元/月,全市平均578元/月,高出省定标准28元/月,位列全省第8位;累计支出16176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413元,高于省定要求38元,位列全省第4位。农村低保对象34429户、72493人,保障线标准最高为7560元/年,最低为4320元/年,全市平均5796元/年,高出省定标准496元/年,位列全省第4位;累计支出21873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245元,高于省定要求10元,位列全省第13位。
2.城乡特困:我市是全省第一个按省定标准1.3倍确定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市州。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有城乡特困人员17104人。其中,城市特困463人,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9017元/人·年,最高为9828元/人·年,最低为8580元/人·年。农村特困16641人,基本生活平均标准为7735元/人·年,最高为9828元/人·年,最低为5616元/人·年。
3.临时救助: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累计支出1999.55万元,救助对象18513人次,救助水平1080元/人次。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