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 株人社派遣许决字〔2022〕44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株人社派遣许决字〔2022〕44号
湖南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经营劳动派遣业务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你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准予许可的期限为叁年,自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est365网页版登录_Bets365_36365快速检测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