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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减排项目中央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政策干货】对大气污染治理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减排资金补助
【案 例】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帮扶企业申报中央资金项目。今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帮助4家企业申报了中央资金,具体如下: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获得下达中央资金280万元,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度治理项目获得下达中央资金720万元,株洲安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治理项目获得下达中央资金78万元,湖南远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治理项目获得下达中央资金2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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